刀乃凶器,不是绝对必要,不要随身带刀——身怀利器,杀心自起
视频中小车司机夫妇联手先动手打人,摩托车骑手拿出小刀对着胳膊连砍,还算克制,如果是刺过去,那后果就不好说了,所以道上都怕匕首,不怕西瓜刀。
小车司机嚣张惯了,骑手也是连防卫过当都不可能拿到了,带着头盔本身受伤可能很小,掏刀的理由非常不充分了,故意伤害跑不了。
现在也蛮操蛋的,哪怕对方挑衅在先,你还手就算互殴,造成轻伤及以上后果就入刑,不论是否动用器械。当今法律就是不提倡私斗,所以被欺负的木有反击权,被打的天然先吃亏。
现在在遇到这种事,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让对方动作大点,能被旁人看到下,跌倒在地,大小便失禁,头痛欲裂,报警,验伤,对方就要拿刑事谅解书了。
另外,多一事不如少一事,特别要意识到有些人就是暴躁的神经病,出门在外,切记不要和一些人置气。有次走路,有个人力三轮擦身而过,朋友骂了句,对方直接翻出根钢管就扑过来,后来虽然被人劝开,说实话,还是有后怕的。
话说回来,这种事还是应该分是非,先动口者罪加一等、先动手者罪加二等、先动器械者罪加三等,挑衅者必须罪加一等,这样才能公平。
身怀利器,杀心自起
“不是绝对必要,不要随身带刀——身怀利器,杀心自起;只要你带了,总是难免倾向用刀去解决问题。永远不要高估自己在应激状态下的理智思考能力和情绪自控能力。”
案例:
视频见http://t.cn/A6In70px ,小车司机和摩托车司机在公路上起了纠纷,从口角发展到推搡,从推搡发展到斗殴,在斗殴中反击的一方持刀伤人。
率先动手的小车司机当然是个傻逼,这一点毫无疑问。看见对方带着手套和头盔的装备劣势下,还能毫无顾忌的先动手打人并无休无止,这种人平时是在社会上是蛮横惯了的。
而摩托车司机一开始还能保持克制,但在小车司机无休止的攻击下,很快就全然丧失了理智。
摩托车司机的体型并不占劣势,看动作两边都没有接受过正规的格斗训练,王八拳水平半斤八两。而他配套的头盔和手套(摩托车手套通常指关节部位都有硬塑料保护),在徒手斗殴中可以让他占据极大的便宜;两个人的拳脚斗殴继续下去,他是大概率能占据明显优势、把对方打的抱头躲窜丢尽脸面的一方。
但结果呢?还击尚未开始,第一反应就是掏出短刀去干对方。
就算是摩托车司机打算当场打赢对方出口恶气,只要注意避开对方鼻梁眉弓等容易把伤情上升到轻伤(法律意义上“轻伤”)的地方,把双方伤情控制在轻微伤级别,本来也就是进派出所、因为斗殴且随身携带管制刀具,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,被行政拘留几天,罚个几百或者两三千的事情。
但是拿刀砍人捅人之后,事情就完全不同了。看视频里的场面,如果没有特别硬得起的关系背景,此人必然要按照故意伤害罪移交检察院、被提起公诉,至少是实刑起步。
打算动手之前,先想想父母,想想配偶,想想子女,想想自己能支付得起什么样的代价,是不是值得
家境一般、心志一般、职业技能一般的人,摊上这么一摊子事,直接这辈子就毁了。
这还只是他自己,家里人呢?
上面有父母没有?中间有老婆没有?下面有孩子没有?
具体判几年,还得看对方伤残评级、他家里舍得花多少钱去尝试打通关节(没点社会关系连门路都找不着)、收买小汽车司机一方以开具刑事谅解书。
刑事谅解书是最昂贵的材料之一,一张纸可以轻易值几十万、上百万。视频中的案件,看情节和伤情,可远不是这张图里9·2万就能平了的
按现在的行情,起码是十几万起步、上不封顶。他家里积蓄够不够?要不要逼得卖房、到处借钱?
没动刀,徒手相搏,事情总算还有很大的可控余地。动了刀,后果便往往由不得在场任何人。
十六年前我就遭遇过一群痞流氓,如果不是侥幸断的是股静脉而非股动脉,对方其中一人当天晚上就要死在街头,而我那件案子也绝不会就那样“轻易”结案。
命运的歧路,就在那以秒计算的几分钟时间、在那刀锋深入大腿和砍向脖颈的几厘米空间中,当事人谁也看不清、谁也把握不住,决定结局的,就是纯粹偶然的随机因素。
最后强调:
"......远离危险,远比试图用刀去解决危险来得廉价、可靠。
......不到别无选择、绝不要试图用刀去解决问题,哪怕是掏刀子出来试图吓人——短刀最危险的地方不在于它能捅死人,而在于它的威慑力总是会被高估、而造成后果总是会被低估。”